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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孟小菲(2)
  日子一天天过去,街两旁的树叶日渐稀疏,汽油价格吃错了药一样往上抽筋,每天都见拔高。我还是每天开着车满大街转悠,听着电台的深夜的士节目,热切地搜索每一个可能的顾客。我还是每天早晨下工之后,在上班族匆忙的脚步声中悠闲地站在天桥上,睁着困乏的满是眼屎的双眼,困惑地感觉天桥下的车流人潮。我也还是每天躺在那张会自己唱歌的床板上,让天花板上不规则的污渍催眠自己。我也还是每天去黄大勇那里吃面,听着或者对着周围不认识但眼熟的同行们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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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尽管眼熟,但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计算,我始终都离世界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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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象是个暗娼,躲在城市最阴暗的角落,吃些最便宜的饮食,招揽午夜过后出现的醉醺醺的顾客。在清晨酒店下接到的衣着暴露的姑娘们和在黄大勇的面馆里我的同行们经常发这样我无法区分的牢骚:“我刚才在肉联厂接了两个客,真他妈抠,偏说比平时多了一块钱他妈的争了半天,他奶奶的屁眼儿小得连一分的硬币都挤不出来……”;“我刚才在人民公园桥洞下接了一个客,他妈乱扔烟头烫着老子的背了不说还用小刀在老子的椅子上刻了个‘杀’字……”;“我刚才接了客,我操他丫的喝多了上来就不行了吐得一塌糊涂……”;“我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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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这样的话听到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字面上的意思就隐去了,剩下的就是因为耳熟而带来的某种程度上的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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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开这些眼熟和耳熟的,显示出这个世界还在运转的明显标志,就是每天醒来的时候,天色越来越暗,每天下工的时候,天色也越来越暗。在一天凌晨我和濒死的秋天站在天桥上借着快要熄灭的路灯观看狰狞的北风抓扯最后几片枯叶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这,也许是个漫长而黑暗的冬天。

  每天傍晚醒来,我都能看见郑美欣的钱夹子,不是藏在沙发角里,就是埋在大堆烟头下面。里面的钞票我早已经吃进了肚皮,钱包也就不再有什么魅力继续勾引我的好奇心。偶尔无聊的时候,我也会把身份证掏出来,将郑美欣的大头标准照仔细端详一番,回味回味那一夜的奇遇,然后再把钱包连同身份证随手塞到什么旮旯里去,一边想着自己是不是该把钱包交到公安局去,一边估摸人家补办身份证的可能性,一边昏昏睡去。我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我以为有一天我会忽然醒来默不关心地发现钱包不见了,然后一笑了之,然后那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会一直伴随着我,直到我自己被别人开车送进火葬场或者殡仪馆的那一天。

  有时候,我真的情愿我这样的预言能实现。但很可惜,这个肤浅的预言失败了。

  那是大约三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我刚上工到半夜,接了半个排的客人,就将车停在一家酒吧外小憩。车龙并不长,但我并不能排上去因为所有在酒吧门外排队的出租车都必须付给酒吧管理费。行有行规,我不能明目张胆坏了规矩。

  于是我把车停在车龙对面,一边耐心地等待,一边摇下车窗欣赏酒吧玻璃窗里面的红男绿女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重金属乐队的鼓点一下又一下,甚至连十来米开外的我也能感觉到,里面的人所受的折磨可想而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里面的人都离开座位挤到一起上窜下跳,连外套都来不及穿,我想真正地震的效果也不会有此功效。但令人费解的是他们都在脸上隐约浮绘着愉悦与满足。他们高举双手,手中还有酒瓶,他们在台上不断地摆动身躯,不时来上一口酒,似乎在为了弥补遗忘在座位的衣物带来的寒冷而互相摩擦并用酒精取暖。不是他们疯了,就是我不大正常,我想,企鹅也不会如此。

  里面的人进出了几拨,带走了排在前面的几辆出租车,并将酒吧的味道带了出来。也许我是太敏感,但隔着一列出租车我仍然皱着眉头,感到头晕眼花。不知道为什么,这味道让我非常非常反感,我知道,那是酒的味道。我只感到一股巨大的恶心从胃里翻腾而上,汹涌到我的嘴边,以至于我不得不咬紧牙关捏住鼻子。哦不,我不确定,也许不仅仅是恶心,我甚至还有一种毛发倒竖、毛骨悚然的感觉,似乎冥冥中有一只手伸过来卡住我的脖子,让我无法呼吸。所以我从不喝酒,我认为我也许是天生对酒精过敏,我的身体天生就排斥这种饮料。不要说喝,连闻上一闻也许都会要了我的小命。记得高康曾经想约我去喝一顿,但我一听到“酒”字就背上发毛,连连说不。

  “好习惯,”当时他颇有些不解,“你也许天生就适合当个司机。”

  但很明显,和玻璃窗里的人一对比,我就发现我被隔绝在绝大多数人之外,高康的讽刺不无道理。只要看见他们幸福得手舞足蹈地陶醉在酒精稀释血红蛋白并在血管里欢快奔腾的过程中,我就明白,这种幸福不是我有能力企及,不管是因为对酒过敏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一位壮士在冲出来蹲在街边呕吐之后又义无返顾大义凛然地耍开步子走进里面,这给我上了足够深刻而生动的一课。就在我的思维跳到人类的被虐天性这个严肃课题的时候,后面的门被拉开,一个满身酒气的人飞快地窜了进来。

  运气不错,没有在车龙里排队居然这么快就抓到个客人。我一边发动汽车,一边回头瞟了一眼。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她嘴里叼着半只烟,一只手握着半瓶酒,另一只手抱着她的外套。她嫩嫩的(应该是,我猜的)脸上用各种化工产品写满对世界的不屑和对自己的莫名其妙。她爆炸似的头发在夜色中呈现出黄绿色,夹烟握酒的十个手指甲有起码五种颜色,鼻孔一侧的金属环大得让人看着揪心。但不管化妆再浓,衣着再光鲜,发型再个性,举止再另类,还是无法掩盖她年纪还小这个事实。我揣摩,她肯定不到十八岁。

  “快走快走!”她拍着我的椅背,表情非常丰富。

  我很厌恶她身上的酒气,于是我也掏出一只烟点上,希望能压住那股让我浑身不自在的气味。我问:“去哪里?”

  “先走了再说,我给你带路。”她不安地回头望望,似乎在担心什么。

  我问道:“有人追着你?”

  “啊?”她叫道,“什么?有人跟着我?”

  “不是,我问是不是有人跟着你?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尽量往人多的地方去。”我将手机掏出来,按下110三个数字,但是没有开拨。这是以备不时之需。我曾经载过一帮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个个气喘吁吁,鼻孔里吸进四月里温馨怡人的空气,在肺里加工进化为残酷与狠毒再呼出来。他们都清一色的光头上泛着扎眼的青光,如同他们对世界的憎恨,凌厉而锋利。他们都拿着折叠成长方形的报纸,但我从轮廓判断出里面肯定都是西瓜刀。也许确实是这个世界对他们不起,但记得那回我还是在他们下车之后报了警。让他们自己去挑战这个世界吧,这不是他们愿意的吗?

  不过载人逃跑的事情我可还没有干过,我也不认为这样的事情会能让我的生活更多姿多彩。我自己的危险就不用提了,毕竟车不是我的,万一出现个意外,我还得给高康交代。何况,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还不一定呢。我再次回头,看见她正扒在后座上对着渐渐远离我们的重低音鼓点行注目礼。

  “怎样?”我问。

  “没有人,”她回过身来,又再次回头确认了一下,“没人跟来。耶!太棒了!”她忽然兴奋地叫了起来,手舞足蹈。

  “什么?”

  “哈哈哈,逃单,你苯哦!这都看不出,”她笑道,“又白玩了一晚上,我真是逃单天才呢。哈哈!”

  看着她的孩子气,我摇着头笑了,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我忽然又想起了那群拿西瓜刀的愤怒少年。

  逃单?该不会逃我的单吧?我从反光镜看着她,她似乎很聪明地猜出我在想什么:“放心,司机先生,”她道,“出租车钱我还是给得起的。”她拍拍我的肩膀,眼睛睁得老大:“我保证!”

  “好吧,逃单天才,我们去哪里?送你回家?”

  “才不!我们要去个好玩的地方。不对不对,是好恐怖的地方,你敢不敢?”

  “深更半夜的,现在的孩子都不时兴回家了啊?”我苦笑道,“什么好恐怖的地方?火葬场?”

  她的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你怎么知道?”

  我抬头瞪了她一眼,在那一瞬间我本来想驳斥她这种胡闹的荒唐想法,但突然之间我马上想起一事。半个多月之前,曾经也有一个女乘客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那次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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